发布时间:2016-07-02 点击数: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黄山地铁派出所项目桩基质量检测,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仓山区,为一栋4层建筑(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5459.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74.61平方米。该项目共145根PHC高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根据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共5根,动测数量共55根。
2.2比选范围:福州轨道交通1号线黄山110KV主变电站(附属用房)、地铁派出所项目--地铁派出所项目桩基质量检测。
2.3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根据各种试验结果,对本工程桩基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并提交检测报告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3.3参选人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经过年检。
3.4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有过类似工程桩基质量检测业绩,近3年,是指发布比选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人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地点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4号楼2楼合约预算科)。参选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登记。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4号楼2楼会议室。
5.2递交参选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4号楼2楼
邮 编:350028
联 系 人:李女士、林先生
电 话:0591-88110201 0591-88110150
传 真:0591-8811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