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0 点击数: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福州地铁1号线(一期)车站安检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招标编号:0624-16170515
2.招标内容:
合同包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福州地铁1号线(一期) 车站安检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安检服务项目需求书》 |
实施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16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5日止。 (在服务期内,招标人依据合同进行考核,中标人考核达到要求的,可续签合同一次,期限一年。) |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年的轨道交通或民用航空常态安检服务的业绩。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 6 月 20日至2016年 6 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6年 7 月 12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四层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 7 月 12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8.本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436号福州地铁新店车辆基地 邮编:350012
电话:0591-22030770
联系人:刘先生、池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电话:0591-28309039、38113964,传真:0591-87500203
联系人:陈素珍、江莲珠
招标文件费用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00012691890010001
说 明:潜在投标人可在发售招标文件期间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汇款底单需注明用途:16170515项目报名费)提交报名费。缴纳费用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复印(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传真至0591-87500203,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118080100100054835
说 明:注明用途:“16170515投标保证金”